热度 12 ||

我的流浪情人
文/ 灵儿
这是我去凤凰最美好的一处记忆。
夜里的凤凰特别美。白天沱江上的漂浮物,随着夜色降临,黯然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只听见潺潺的沱江水,从两边石板街中流出,经过一个小小的落差处,出发轰轰的声响,远远的飘进凤凰古镇的夜幕里,融化在古道边或吵闹或轻柔的音乐里。
遇见他们的时候,是我漫步经过北门。
他们坐在桥洞的一边,地上放着一副吉他箱子,里面零落的散着一些钱。
而他,穿着黑色的T恤,戴着黄色的框边眼镜,坐在最靠近城门边的石凳上,狂放的弹着吉他,唱着五月天的《突然很想你》。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白白的。使他的笑容,看起来有种健康甜糯的味道。他应该很小吧,我估摸着,不然如何会这样张扬他的青春?典型的南方男人,瘦小的身体,却有健康的体魄。
在他瞥眼看吉他的刹那。我轻轻地按下了快门。就是这样,他定格在我的相机里。而那一副倔强的样子,也定格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喜欢的男人。他应该有漂亮的手指,以及干净的指甲。
他的手指弹奏间,看起来很自在,但又有可以想象的爆发力。是温柔,且又有力度的。可以想象这样的一双手,因激情而充盈着迅疾的血液,随着膨胀的血脉,流遍周身的快感,而他手指力按琴弦时,指甲又泛出微微的粉色。汗水顺着手臂流下来,手心里握出粘潮的汗水味道……更是让他多了一份魅力。
我在他不看我时,方能自在地看着他。且也只在那个时刻看他。
我在他低头看琴时,方能自在地看他的手指。且也只在那个时刻看他的手指。
喜欢这样的手指。越是温柔又略带力量的手,就越是值得我期待。像给自己写一下一个剧本,手便是贯穿始终的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