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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与昼minicopper发表于2007/12/6 4:10:00

    跟南昌的老Z说不喝酒写不了博客,于是每回打电话时他都会说,老去看呢,最近看来没喝酒喽!。我说,哪有空喝酒呢?  其实,我知道,老Z一如在学校时那样并不一定很欣赏我,只因为我们都到了不惑不足、而立有余的年龄,我们所思所想有很多共同点吧。
       
今天,值得纪念吗?或许值得——我又一次虎头蛇尾地上完那门大四的专业课......我打算向大学里更高一级的指导教师身份发起再次冲击......为一个年轻两岁属虎的伙计成全姻缘很放纵地歌唱到两点......
       
我的夜与昼有他人无法体会的东西,这些是全部吗?
       
最新的一期《万象》杂志中,85岁高龄的戈革先生说,以他的阅历,到今天他才慢慢搞清楚像海森堡那样的物理学英雄原来就个人品德而言并不那么值得人们去佩服,更惶论C.F.外才克尔之流的人了。我要说,我喜欢老戈革这样的人——用一生的时间去较真,从不愿去相信那些堂而皇之的假话!按照我理解的戈革先生的观点,就理论物理学而言,我们应当像关注爱因斯坦那样去关心丹麦人玻尔,因为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后前者更像是一个媒体明星,而不是科学家。
       
戈革先生提到的外才克尔式的化腐朽为神奇的手段,我们以小他老人家四、五十岁的年纪也算见得不少了。而今天,当我跟一位老伙计感叹世道不古的时候,得到的直接回应却是,并非世道不古,而是所有的世道都需要闷头做事的人,更需要台面上去蒙事的人。。或许吧——让那些人去蒙,让我们去闷吧!我总想,有那么一天,上帝(而不是C.C.P,也不是民*主*进*步*党等等,不一而足)让我们做最后的功课时,大家能否说得过去?
       
看到某杂志说,某虔诚女基督教徒去看未删节的《色戒》时,每遇XX段落都会闭眼祷告,于是觉得自己还远未达到那种自欺欺人的高水平,所以还是不要信什么了。但是!说真的,我们什么都不信,行吗?
       
还是要说,外才克尔式的诡辩成为了当今社会盛行的生存之道,的确是非常可悲的——我们却不知道!——而以为那就是聪明或者机灵呢!——才是真的可怕。
       
多年前,电视剧《新星》像今天的《奋斗》一样热映时,我们曾经因为李向南这样的人物而血脉贲张,今天的年轻人或许觉得佟大为饰演的角色(对不起,我没看过该剧)才是个人奋斗的偶像!而真相却是石康这样的二流作家永远只能靠煽动性的广告词去取得并不很大的市场,”“作家如他仍然是会坚持小富即安的原则了。我想,事实就是如此!
        
这是一个糟糕的时代——如果您不是自己骗自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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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留言
游客
标题:Re:夜与昼
看来此次是喝了酒了。有一点你错了,我一直很欣赏你。祝新年快乐!
以下为blog主人的回复: 过去一年里,我这事情多多——之前的生活像白开水一样平淡无奇,但去年这后半年一下子都变了,煮沸了还不够,还重重地加了不少佐料,难以下咽。昨天坐在一间茶室里听某位自认有资格的“生活调解员”来了一通指斥,让我感觉自己很失败:人就这样地生活在一个怪圈之中,你作为凭借的东西被某些不同生活状态的人轻易地拿来回敬你,还振振有词地! 有一回跟上海的ChenTao说,自己一个人回到面积并不小的家中,突然觉得空荡荡的,欲哭而无泪。 所有的、所有的日子都来吧! 老伙计,新年快乐!
2007/12/31 23:16:00
标题:Re:夜与昼
对不起,打错了,是物理原则,不是无力,希望你能看到留言吧。一直关注你的博,也从中学到很多我现阶段还不可能去触及的生活状态,偶学生时代,o(∩_∩)o...,也非常希望你有一天会接受基督 永恒的爱
2007/12/28 22:22:00
标题:Re:夜与昼
也许正因为我们不完全才需要上帝,承认上帝要先认识到自己的罪性(sinner),所以你说的虔诚的女基督徒是否自欺我不知道,但是因为有罪(sin)才需要上帝。 正如有许多无力的原则管理作着这个物质的宇宙,同样,也有一些属灵的原则管理着你和上帝的关系。 原则一 上帝爱你,并且为你的生命有一个奇妙的计划。 原则二 人因为有罪而与上帝隔绝,所以不能知道并经验上帝的爱和上帝为他生命的计划 原则三 耶稣基督是上帝为人的罪所预备的唯一救法。藉着祂你可以知道并经验上帝的爱和上帝对你生命的计划。 原则四 我们必须亲自接受耶稣基督作救主和生命的主,这样我们才能知道并经验上帝的爱和上帝对我们生命的计划。
2007/12/28 22: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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